梦萝是几个月前搬到莉香隔壁的。
对于在大城市租公寓的年轻人,“邻居”是个毫无意义的概念。
且不说人动大,来不及认识就已经搬走;也不说社会复杂,难说隔壁就住了个变态或者逃犯——最重要的一:就算认识了,熟悉了,有了,又能怎样呢?
如果立法院通过一条法律:每认识一个好邻居,就奖励100元,或许还值得忙上一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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