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玖是好几年前他和应总合伙办的,算得上是叶赫森的第一桶金,也是因为金玖办的好,叶仲安才让他了公司,觉得他有这方面的天赋。
所以这么多年,哪怕他已经入叶氏集团了,却还一直经营着金玖,投资了不少钱,和应总算上五五分账,也就是说金玖有一半是他的。
前不久又投资就一大笔钱,准备重新装潢一,这个时候金玖当然不能事,了事他钱就打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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