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於剑仁中学所在的北市,倾城小时候是住那里的。
其实,北市与蓝市不过一桥之隔,但是一个是繁华的都市,一个是空气清晰的乡村。
倾城小时候是在北市读幼稚园的,她以为,她对北市应该是熟悉的。
十几年过去,早已是人非,当年那个成天跟在身旁喜欢唱歌的nv孩,早已断了联系。当年那个看似病弱的小男孩,现在也不知变成怎么样的人。如果还留在北市,是否会跟这个城市一样,轻浮又虚荣。
她记得那nv孩的名字叫伍凌,当时倾城还不会写国字,所以在学习单上,写最好的朋友是谁,她都写她的名字为5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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