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回 苗青贪财害主 西门枉法受赃(1 / 2)

诗曰:怀璧身堪罪,偿金迹未明。龙蛇一失路,虎豹屡相惊。

暂遣虞罗急,终知汉法平。须凭鲁连箭,为汝谢聊成。

话说江南扬州广陵城内,有一苗员外,名唤苗天秀。家有万贯资财,颇好诗礼。年四十岁,身边无,止有一女尚未嫁。其妻李氏,身染痼疾在床,家事尽托与宠妾刁氏,名唤刁七儿。原是娼妓身,天秀用银三百两娶来家,纳为侧室,宠嬖无比。忽一日,有一老僧在门首化缘,自称是东京报恩寺僧,因为堂中缺少一尊镀金铜罗汉,故云游在此,访善纪录。天秀问之,不吝,即施银五十两与那僧人。僧人Loading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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